1.被别人杀死。
2.刑法用语,与"自杀"相对而言。
被别人杀死。
唐 沉亚之 《冯燕传》:“﹝妻党﹞皆来,曰:‘常嫉殴吾女,迺诬以过失,今復贼煞之矣,安得他杀事!’” 元 康进之 《李逵负荆》第四折:“罢罢罢,他杀不如自杀,借哥哥剑来,待我自刎而亡。”
为他人所杀。相对于自杀而言。
他杀是指结束他人的生命的行为,与自杀相对。他杀通常是谋杀,但有时也会是误杀或自卫杀人等。
1.“五四”以前“他”兼称男性、女性以及一切事物。现代书面语里,“他”一般只用来称男性。但是在性别不明或没有区分的必要时,“他”只是泛指,不分男性和女性:从笔迹上看不出~是男的还是女的。一个人要是离开了集体,~就将一事无成。
2.人称代词。虚指(用在动词和数量词之间):睡~一觉。唱~几句。盖~三间瓦房。
3.指示代词。指别一方面或其他地方:早已~去。留作~用。
4.指示代词。另外的;其他的:~人。~乡。~日。
5.姓。
1.使人或动物失去生命:~生。~敌。~鸡取卵。~一儆百。
2.战斗,搏斗:~出重围。
3.消减:~风景。
4.药物等刺激身体感觉疼痛:肥皂水~了眼睛。
5.收束:~价。~尾。
6.用在动词后,表示程度深:笑~人。恨~。